产品分类 Product
新闻详情

洁净室沉降菌测试标准操作规程

日期:2024-03-28 22:22
浏览次数:1954
摘要:

洁净室沉降菌测试标准操作规程

1目的:建立洁净室中沉降菌的测试标准操作规程,保证药品在规定洁净级别内进行生产。
  2范围:洁净室的沉降菌的监测。
  3依据:GB/T 16294-1996。
  4职责:QA洁净度监测人员、微生物检验人员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5内容
  5.1洁净室:对尘粒及微生物污染规定需进行环境控制的房间或区域。
  5.2洁净工作台:一种工作台或者与之类似的一个封闭围挡工作区。其特点是自身能够供给经过过滤的空气或气体,如垂直层流洁净罩、水平层流罩、垂直层流洁净工作台、水平层流洁净工作台、自净器等。
  5.3洁净度:洁净环境内单位体积空气中含大于或等于某一粒径悬浮粒子的允许统计数。
  5.4菌落:培养后,由一个或几个繁殖而形成的一集落,简称CFU。通常用个数表示。
  5.5测试方法
  5.5.1方法概述:本测试方法利用沉降法,即通过自然沉降原理收集在空气中的生物粒子于培养基平皿,经48小时以上培养,在适宜的条件下让其繁殖到可见的菌落数,来评定洁净环境内的活微生物数,并以此来评定洁净室的洁净度。
  5.5.2所用的仪器和设备
  5.5.2.1高压**锅:使用时参照文件GZ-ZL-SOP-066-00进行操作。
  5.5.2.2恒温培养箱:必须定期对培养箱的温度计进行检定。
  5.5.2.3培养皿:一般采用中90mm×15mm硼硅酸玻璃培养皿。使用前将培养皿置于121℃湿热**20分钟。
  5.5.2.4培养基:普通营养琼脂培养基。将培养基加热熔化,冷却至约45℃在无菌操作条
  件下将培养基注入培养皿,每皿约15m1。待琼脂培养基凝固后,将培养基平皿放入30~35℃恒温培养箱中培养数小时,若培养基平皿上确无菌落生长,即可供采样用,制备好的培养基平皿应在2~8℃的环境中存放。
  5.5.3测试步骤
  5.5.3.1采样方法:将已制备好的培养皿放置在预先确定的取样点,打开培养皿盖,使培养基表面暴露0.5小时,再将培养皿盖上盖后倒置。
  5.5.3.2培养:全部采样结束,将培养皿倒置于恒温培养箱中培养。在30~35℃培养,时间不少于48小时。每批培养基应有对照试验,检查培养基本身是否污染,可每批选定3只培养皿作对照培养。
  5.5.3.3菌落计数:用肉眼直接计数,然后用5~10倍放大镜检查,有否遗漏。若培养皿上有2个或2个以上菌落重叠,可分辨时仍以2个或2个以上的菌落计数。
  5.6注意事项
  4.6.1测试用具要做**处理,以确保测试的可靠性、正确性。
  5.6.2采取一切措施防止人为对样本的污染。
  5.6.3对培养基、培养条件及其他参数作详细的记录。
  5.6.4由于种类繁多,差别甚大,计数时一般用透射光于培养皿背面或正面仔细观察,不要漏计培养皿边缘生长的菌落,并须注意菌落与培养基沉淀物的区别,必要时用显微镜鉴别。
  5.6.5采样前应仔细检查每个培养皿的质量,如发现变质、破损或污染的应剔除。
  5.7测试规则
  5.7.1测试状态
  5.7.1.1沉降菌测试前:被测试洁净室(区)的温湿度须达到规定的要求,静压差、必须控制在规定值内。被测试洁净室(区)已**。
  5.7.1.2测试状态有静态和动态两种,并在报告中注明测试状态。
  5.7.1.3测试人员:测试人员必须穿戴符合环境洁净度级别的工作服。静态测试时,室内测试人员不得多于2个人。
  5.7.2测试时间
  5.7.2.1对单向流,如100级净化房间内及层流工作台,测试应在净化空调系统正常运行不少于10分钟后开始。
  5.7.2.2对非单向流,如10000级、100000级以上的净化房间,测试应在净化空调系统正常运行不少于30分钟开始。
  5.8沉降菌计数
  5.8.1少采样点数目:可按表1确定。在满足少测点数的同时,还宜满足少培养皿数,见表2。
  表1 少采样点数目
  面积(m2)  洁净度级别
    100  10000  100000  300000
  <10  2~3  2  2  2
  ≥10~<20  4  2  2  2
  ≥20~<40  8  2  2  2
  ≥40~<100  16  4  2  2
  ≥100~<200  40  10  3  3
  注:表中的面积对于单向流洁净室是指送风面积,对于非单向流洁净室是指房间面积。
  表2 少培养皿数
  洁净度级别  所需Φ90mm培养皿数(以沉降0.5小时计)
  100  14
  10000  2
  100000  2
  300000  2
  5.8.2采样点的布置:工作区测试点位置离地0.8~1.5m左右(略高于工作面)。可在关键设备或关键工作活动范围处增加测点,采样点的布置应力求均匀,避免采样点在某
  局部区域过于集中,某局部区域过于稀疏。
  5.8.3记录:测试报告中应记录房间温度、相对湿度、压差、测试状态及测试数据。
  5.8.4结果计算:用计数方法得出各个培养皿的菌落数。平均菌落数的计算见下式:
  m1+m2+……+mn
  平均菌落数m=n
  式中:m为平均菌落数;m1为1号培养皿菌落数;m2为2号培养皿菌落数;mn为n号培养皿菌落数;n为培养皿总数。
  5.8.5结果评定:用平均菌落数判断洁净室的空气中的微生物。
  5.8.6洁净室(区)内的平均菌落数必须低于所选定的评定标准(见表3)。
  5.8.7若某洁净室(区)的平均菌落数超过评定标准,则必须对此区域先行**,然后重新测试两次,测试结果必须合格。
  表3
  洁净级别  100级  10000级  100000级  300000级
  标准(平均)  1个/皿  3个/皿  10个/皿  15个/皿

  主要参考文献:GB/T 16294-1996


沪公网安备 31011702004391号